各(潜在)供应商:
广东长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茂名市油城印象文旅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茂名露天矿生态公园森系露营地项目设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采购项目编号:FZ25-CHGC168
二、采购项目名称:茂名露天矿生态公园森系露营地项目设计
三、采购预算:¥380,000.00(大写:叁拾捌万元整)
四、响应报价上限:不得超出采购预算。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1.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磋商文件项目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4.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意一项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建筑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3)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4)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
5.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由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证明材料用《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代替的,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6.现场踏勘(答疑会)时间、地点:本项目不集中举行踏勘及答疑会。
注:本项目报名为现场报名,由法人或授权代表本人到现场报名,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第1、2、3、4、5项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报名不需委托书)(原件);
3.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07月25日起至2025年07月31日止(办公时间:0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到广东长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茂名市油城八路金墩大厦17号305房)登记领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八、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08月04日10:00~10:30(北京时间);
九、响应文件送达地点:茂名市油城八路金墩大厦17号305房开标室;
十、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及开启时间:2025年 08月04日10:30(北京时间);
十一、开启/评审地点:茂名市油城八路金墩大厦17号305房;
十二、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十三、采购人的联系方式
采购人:茂名市油城印象文旅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茂名市人民南路60号东楼三层304室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长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茂名市油城八路金墩大厦17号305房
邮编:525000
磋商文件售卖、业务咨询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668-3339980
十五、公示期及信息查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本项目磋商文件公示时间为磋商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响应供应商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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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24日